服务费:
自理老人(300)
“生活自理能力正常或基本正常”,日常生活无需他人照顾或在院内给定的基础服务的基础上可以安全自主生活的老人。指导理念:疾病预防,身体保健为主,注重精神文化生活
生活描述:
1.精神健康:老人具有良好的心理,愉快的心情,平和的心态。
2.躯体健康:老人原有疾病通过医疗服务控制良好,潜在疾病早发现早治疗,适当营养的摄入和适量的身体锻炼使得自身对于一般疾病具有一定抵抗力。
3.日常生活能力良好:老人具有自己照顾自己,自己做决定的能力。
4.社会健康:老人社会性完整(社交、人际关系、活动参与、与家属交流等)
半自理老人(500-1000)
“生活自理能力轻度和/或中度依赖”,这类老人主要表现为肢体功能轻度或中度减退,精神状况轻度或中度减退,或老人主观上的不配合,日常生活需要他人部分具体帮助或指导的老人。
指导理念:在满足老人生理心理需求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维持和改善老人基本生活能力。生活描述:老人将会有一个干净整洁的外部环境,这个环境是安全而且友好的。这里的工作人员都经过专业培训,24小时都会有人在你老人的周边。您的老人在这里不会忘记吃饭、吃药,不会孤独,不会走失。老人会有干净的个人卫生,会有自己的朋友圈子,自己喜爱的活动。在老人不开心的时候会有人想办法让他开心,在老人开心的时候也会有人分享他的开心。这里会有人帮助老人进行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和智能的训练,这里的饮食可以提供老人足够的营养,这里的医疗服务能够及时的发现老人的身体精神变化
500-老人肢体功能轻度减退、精神状况轻度减退,日常生活需要护理员口头协助(口头指导、提醒、鼓励),不需要护理员身体的直接协助。
800-老人肢体功能中度减退或精神状况中度减退,部分日常生活需要护理员轻微的直接身体协助。(需要牵领老人行走、手拉手引导老人起立坐下)
1000-老人肢体功能中度减退或精神状况中度减退,或是某项功能下降很厉害,或是老人主观上的不配合,又没有达到不自理老人的程度,绝大数日常生活需要护理员轻微直接身体协助。
不自理老人(1200-2400)
“生活自理能力重度依赖”、这类老人主要表现为肢体器官功能重度减退或是功能丧失,精神状况重度减退或是完全无法沟通,或老人主观上的极度不配合,大多数或全部日常生活需要他人帮助的老人
指导理念:充分满足老人生理心理需要,老人的尊严得到充分的尊重。生活描述:老人的生理需要得到充分满足(饮食、排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等)必要的设备和方法的运用促进了老人的舒适和健康(翻身、扣背、吸氧、烤灯、流质饮食等)关注老人的心理世界,消除老人的孤独、焦虑等负面情绪,尽可能将老人向积极的方向引导(心理支持)。痴呆老人的安全防护(防走失、放跌倒、防坠床、防烫伤、防窒息、防自伤或伤人):护理人员依照综合服务方案提供不间断的生活照料
1200--老人肢体功能重度减退或精神状况重度减退,轻微的直接身体协助已经满足不了老人的需求,需要强有力的辅助手段或设施帮助老人满足某些生理、生活需求
1500--老人肢体功能重度减退合并精神状况重度减退,绝大多数的日常生活都需要强有力的辅助手段或设施帮助老人完成。
2000--老人肢体功能部分丧失或精神状况重度减退严重影响到生活能力,部分日常生活能力即使有护理员的帮助也无法完成,需要由护理员代替完成
2400--老人肢体功能丧失或精神状况重度减退完全无法沟通,绝大多数日常生活能力即使有护理员的帮助也无法完成,需要由护理员代替完成
其他费用:
床位费:
双人间:1600-1700元/月/人
单人间:3100-3300元/月/人
套 间:4800-5000元/月/人
医疗保障金:
2万元/人
餐费:
500元/月/人
一次性建设费:
500元/人
电话费:
按实际发生交纳
取暖费
(冬季五个月):150元/月/人(双人间)、300元/月/人(单人间)。
短住、试住:
120-180元/天(含餐),服务费另收。